朱顯光 (醫改會副執行長)

       醫改會於 105.12.13 偕同台灣病友聯盟、乳癌病友協會召開「社福金=醫院免稅任意門?!」記者會,提出「把餅做大」、「用在刀口」、「透明公開」等醫療社福金改革訴求後,引發各界迴響與諸多建議。因此本會更進一步彙整大家意見與國內外之標竿作法後,再度正式發文給行政院、財政部及衛福部,提出四大醫療社福金改革建議。
 

一、給財政部的建議

  • 建請財政部就現行財團法人醫院免稅資格認定標準,是否符合醫療公益及慈善用途等事宜乙節,進行評估檢討,以符各界期待。

二、給衛福部的建議

  • 配合日前所發布之「分級醫療六大策略」之「策略六加強醫療財團法人管理」所擬相關措施,利用財報審查或法人訪視等機制,專案檢視財團法人醫院利用社福金經費支應接駁車或志工費用之合理性。建議參考依據美國有百年歷史且長期研究及發展醫療社福金認定標準的美國天主教醫療協會(CHA: The Catholic Health Association)提出的社區公益認定建議,據以研議我國之認定及審核標準。
  • 建請檢討現行醫療法施行細則第30-1條明定,醫療救助、輔導病家、社區服務、便民服務、國際醫療等各款費用不得超過年度社福金提撥數百分之四十之硬性規定,改以訂定各款費用認定標準及要求提出需求評估報告等方式來管理,俾使各法人之社福金更能有效率地用在刀口。
  • 建請儘速上網公開104年度之各醫療財團法人之財報審查意見(目前官網上只有各醫院財報,但看不到財報審查委員發現哪些問題)。